
导读: 律师帮助招标人起草、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要制作许多法律文件,对于其中重要的文件,律师应帮助起草或审查。 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主要目的是发布招标信息,使那些感兴趣的投标人知悉,前
律师帮助招标人起草、审查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要制作许多法律文件,对于其中重要的文件,律师应帮助起草或审查。
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的主要目的是发布招标信息,使那些感兴趣的投标人知悉,前来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因而招标公告应对招标人和招标项目进行描述,使潜在投标人在掌握这些信息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并投标的决定。一般来讲,招标公告应具备下列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对招标人情况的简单描述;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指发售招标文件的地点、负责人、收费标准、招标文件的邮购地址及费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行及帐号等。
2.投标邀请书。
对于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必须向每一个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发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必须具备招标公告的内容,当然也可以增加其他资料,比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货币和方式、招标文件所用的语言、希望或要求供应货物的时间或竣工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等。
3.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的,向其提供编写投标文件所需要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一类是关于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一类是关于合同的主要条款,其中主要是商务性条款,有利于投标人了解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明确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其中技术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内容是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统称实质性要求。
一般来讲,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技术规格;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主要合同条款。需加注意的是,招标文件中不得要求或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也不得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4.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必须明确肯定该投标人已经中标。
5.书面合同。
书面合同是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条件和条款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依据,该合同的内容必须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要求投标人承担招标文件以外的任务,或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更不能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另外签订协议,否则,该合同就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原旨,应归于无效。
6.书面报告。
对于强制招标的项目,在中标后,招标人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说明招标投标的相关情况。
7.招标代理合同。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必须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该合同必须包括:委托招标事项、委托招标范围、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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