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条款全文?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问:交强险条款全文

  律师解答:

  我们都知道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所谓的交强险。那么,交强险条款全文是什么呢?下文是法律知识网小编提供的交强险条款全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交强险条款全文?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四章 追偿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六章 保险期间

  第七章 义务

  第八章 赔偿处理

  第九章 变更终止

  第十章 附则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 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

  第六条 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 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章 保险责任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第四章 追偿

  第九条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绝对不赔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六章 保险期间

  第十一条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第七章 义务

  第十二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三条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 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第十五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六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第八章 赔偿处理

  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二十条 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第九章 变更终止

  第二十二条 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交强险合同解除后,投保人应当及时将保险单、保险标志交还保险人;无法交回保险标志的,应当向保险人说明情况,征得保险人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列明的投保人、保险人解除交强险合同的情况时,保险人按照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交强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七条 本条款未尽事宜,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执行。

  以上就是“交强险条款全文”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其他人还看了:

  ★ 驾驶证过期了怎么办

  ★ 太和县律师事务所各个地方业务收费标准

  ★ 天津交通事故赔偿方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951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3日 22:04:04
下一篇 2025年3月23日 22:06:07

相关推荐

  • 刑法修正案八全文解读(刑法修正案四解读)

    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立法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有人认为应比照职务侵占罪的入刑标准,即逃避或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构成“数额较大”,应予追诉。仅供参考!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哪些罪名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应当为10个。 一、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八)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2025年4月2日
    700
  •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2018)

    刑事诉讼法全文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

    2025年3月31日
    600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2025年3月31日
    400
  • 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劳动法36条规定全文)

    劳动合同法36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36条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同意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因为劳动者自愿提出离职,这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

    2025年3月31日
    500
  • 新刑事诉讼法全文(新刑事诉讼法全文目录)

    刑事诉讼法全文 您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1款: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认定事实存在模糊之处时,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裁定。亦即在刑…

    2025年3月31日
    400
  • 新公司法全文(新公司法全文2022)

    我需要最新《公司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

    2025年3月31日
    400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全文(婚姻法司法解释新)

    新的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全文谁给复制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

    2025年3月31日
    500
  • 合同法全文下载(合同法司法解释全文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txt全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txt全集小说附件已上传到百度网盘,点击免费下载: 需要别的再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下载在线阅读全文,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df下载在线阅读 链接: 提取码:e8yu 书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年份:006-9 页数:169 内容简介: …

    2025年3月31日
    400
  • 公司法司法解释(公司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全文)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

    2025年3月31日
    600
  • 劳动合同全文(劳动合同全文内容)

    原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26(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指挥或监督下提供有偿劳动的权利义务关系;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

    2025年3月31日
    400
  • 合同法全文(合同法全文最新2022违约金)

    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共二十三章四百二十八条,以下是合同法的目录: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

    2025年3月31日
    200
  • 民法典全文(民法典全文正式发布的日期是)

    民法典143条的条文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百四十三条内容是,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只有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的,当事人实施的行为才会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

    2025年3月31日
    300
  • 民法典分编草案全文(民法典草案共7编依次为)

    民法典草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一)总则编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

    2025年3月31日
    300
  • 公司法全文(公司法全文最新2022)

    我国公司法全文内容 我国公司法全文内容是对公司的界定、公司的设立、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以及法律责任等各方面。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

    2025年3月31日
    300
  •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19)

    新劳动法的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

    2025年3月31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