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是,原告需要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一般和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民事主体是没有起诉权的,需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求,有股东出借款和股权转让纠纷的事实和理由,并且,原告应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一、股东出借款与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股东出借款与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一)起诉书;
(二)证据材料;
(三)原告身份证以及证明被告的资料;
(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股东出借款与股权转让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在司法实践中,股东出借款和股权转让之间原则上是没有关系的,例如股东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借款,就算把股权转让给了其他人之后,当事人不再具有股东的身份,还是要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的,还债责任不能要求受让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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