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多久的咨询 律师回答: 该期限因工程是一个单项工程还是一个工程项目而有所区
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法律咨询: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多久的咨询
律师回答:
该期限因工程是一个单项工程还是一个工程项目而有所区别。对于单项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暂行条例》按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500至2000万元、2000万元至5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四种情况分别规定了20天、30天、45天和60天的审查期限。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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