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的股东要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责任,股东认缴出资,公司设立后,给予股东出资证明书。而我国公司出资从实缴变为认缴,所以股东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认缴出资,那么认缴资本没到位公司能不能注销?知芒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认缴资本没到位公司能否注销
股东认缴出镜未到位的,公司在清算时,应当要求股东如实缴纳出资,如果未缴纳的,公司清算结束,不影响公司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二、股东未按期出资要负什么责任
在登记设立公司时,公司股东因资金不足、不愿实际出资等原因,时常会不按期出资,甚至没有出资,这些行为实质都是出资不足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1)股东以货币(现金)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行驶股东权利。例如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所以股东未如实认缴出资,但公司清算结束的,不影响公司注销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芒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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