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于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那么接下来,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侵权吗。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侵权吗
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或者支付报酬的,成立侵权。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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