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著作权法中对“法定许可”范围做了具体的调整,被许可人在规定条件内对著作权的使用也有具体限制,更大程度上对著作权人的法定权利进行了保护。那么有哪些调整呢 下面是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制度有哪些调整
本次修改对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进行了以下调整:
(1)根据权利人、相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相关机构的意见,将著作权“法定许可”进一步限缩为教材法定许可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两种情形;
(2)对于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允许当事人约定专有出版权,报刊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其他报刊不得转载,同时规定专有出版权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一年;
(3)明确使用者在首次使用作品前进行一次性备案,将备案机构调整为相应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4)增加使用者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的规定。
综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的调整内容,如果有更多相关的内容需要咨询,欢迎到知芒网寻求专业律师的一对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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