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在我国有限公司不是必须设置股东会的。我国的《公司法》对于可以不设股东会有着明确的规定,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公司都是需要及时的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在我国有限公司必须设置股东会吗?
不是,可以不设股东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至少有以下几种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企业。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董事会的职权依公司法和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所以不可以不设股东会。
蔡旭律师解析: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从原则上来看,公司是一定要设立股东会的,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那么也允许不设立股东会。而设立的股东会也需要履行一定的职权,比如对公司是否发行债券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报告、对公司增资或减资作出相应的决议等等。
每一个公司都是有大大小小的股东所组成的,每一位股东都是公司的一份子,掌握股权的成分也相继证明了每位股东在公司的地位,也掌握着公司的一些重要的决定权,此时需要注意的是,要严格的遵守《公司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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