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的现股东是可以告前股东的。如果公司的股东对公司所做出的决议存在反对意见的,只要符合了以下的条件的,就可以收购公司的股权。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第一为公司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益,但是该公司又能盈利的;第二为公司因经营不善被其他公司合并或将一些比较重要的财产转让给对方的。
一、《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的现股东可以告原股东吗
《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的现股东可以告原股东。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股东与合伙人的区别在哪
(1)依据的法律是不同的
合伙人是合伙企业的投资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依据的是《合伙企业法》。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依据的是《公司法》。
(2)承担的责任是不同的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两种,普通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所谓无限,就是在投入的钱不够偿债的时候,要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所谓连带,就是不管合伙协议如何约定的,所有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有限合伙人则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对于公司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参与经营管理是不同的
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一般可以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直接参与其中或者间接参与)。
所以说,《公司法》中规定仙股东是可以告原股东的。当公司的经营者因管理不善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困难的,继续经营会导致公司股东利益严重受损的,如果通过任何途径得不到解决的,股东可以通过法院可依法将将公司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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