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以及冒充专利的行为。
一、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什么?
以下这些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因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首先专利纠纷的时效为2年,而且是从专利权人开始知道其专利被侵权之日起才开始计算,对此专利权人应当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一)侵权行为地
1、指被控告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的制造地、使用地、许诺销售地、销售地、进口地等行为实施地;
2、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1、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
2、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
(二)被告住所地
1、经常居住地;
2、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地。
原告只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讼,没有起诉销售者,且侵权产品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由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以制造者与销售者为共同被告起诉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原告在销售地起诉侵权产品制造、销售行为的,由销售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的保护科技创新以及知识产权的权益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遇到了他人侵犯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时候,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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