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颁布日期:20050729 实施日期:200509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5]6号

颁布日期:20050729 实施日期:200509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受理与诉讼主体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

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 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

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 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

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二)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三)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二、家庭承包纠纷案件的处理 第五条 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 第六条 因发包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因发包方收回承包方弃耕、撂荒的承包地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发包方未将承包地另行发包,承包方请求返还承包地的,应予支持;

(二)发包方已将承包地另行发包给第三人,承包方以发包方和第三人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返还承包地并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但属于承包方弃耕、撂荒情形的,对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前款第(二)项所称的第三人,请求受益方补偿其在承包地上的合理投入的,应予支持。 第七条 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 第八条 承包方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或者对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发包方请求承包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九条 发包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回承包地前,承包方已经以转包、出租等形式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且流转期限尚未届满,因流转价款收取产生的纠纷,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承包方已经一次性收取了流转价款,发包方请求承包方返还剩余流转期限的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流转价款为分期支付,发包方请求第三人按照流转合同的约定支付流转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 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 第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流转价款、流转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权的,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在书面公示的合理期限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二)未经书面公示,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开始使用承包地两个月内未提出优先权主张的。 第十二条 发包方强迫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第三人,承包方请求确认其与第三人签订的流转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请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十五条 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转包、出租地流转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处理。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属于林地承包经营外,承包地交回的时间应当在农作物收获期结束后或者下一耕种期开始前。

对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对方当事人请求承包方给予相应补偿的,应予支持。 第十八条 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擅自截留、扣缴承包收益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承包方请求返还的,应予支持。

发包方或者其他组织、个人主张抵销的,不予支持。

三、其他方式承包纠纷的处理 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

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按照有关家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定处理。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第二十三条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五、其他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本解释第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第十六条的纠纷案件时,应当着重进行调解。必要时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第二十七条 本解释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施行前已经生效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7201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9:33:26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9:33:43

相关推荐

  • 交了首付款售楼处不给签合同该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交了首付款售楼处不给签合同的,购房者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签订合同,期限届满仍不签订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其返还首付款。如果其不返还的,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隔断房违法吗

    问题解答: 隔断房违法。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住房的,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并且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而不能擅自将房间隔断。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700
  • 买房时公摊面积具体包括什么怎么去避免公摊面积风险呢

    问题解答: 买房时公摊面积具体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与电梯机房以及其他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此外,避免公摊面积风险的方法是: 1、获取公摊数据; 2、查阅相关资料; 3、在购房合同中对公摊面积作出具体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购房合同书不见了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 购房合同书不见了的,应当及时补办。如果当事人在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可以与开发商反映遗失情况,并协商重新订立购房合同。如果房屋已做预售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与发票档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解除合同后中介费能退吗

    问题解答: 解除合同后中介费一般不能退。根据法律规定,中介人已经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但是如果因中介人的过错导致合同解除的,委托人可以请求中介人返还中介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400
  • 房子长期不住人也要交物业费的原因是什么

    问题解答: 房子长期不住人也要交物业费的原因是: 1、房子长期不住人的,物业也需要按照物业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2、空置房不缴纳物业费的,既侵犯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购房合同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问题解答: 购房合同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不一致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是合同一方付款金额少于约定金额的,一般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付款金额多于约定金额,多出的部分属于另一方的不当得利,应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三条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离婚了影响办房产证吗

    问题解答: 离婚了并不影响房产证的办理,只要具备办证条件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根据相关规定,房产证的办理流程是: 1、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审核; 3、申请人缴纳相关手续费; 4、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办法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600
  • 商品降权是什么意思?

    问题解答: 商品降权是指使商品能被搜索到,但搜索排名靠后的行为。商品降权分为虚假交易商品降权与非虚假交易商品降权。其中虚假交易商品降权是指大幅度修改交易价格、发空包件、使用虚假的物流单号等不规范的交易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邻里纠纷什么部门解决最快

    问题解答: 邻里纠纷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解决最快。如果不能解决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如果涉及打架斗殴的,可以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600
  • 留置权需要不需要合同约定

    问题解答: 留置权不需要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中华…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 商品房可以落户口么

    问题解答: 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是可以落户口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凭借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协议书到商品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600
  • 三个人整租房子谁签合同

    问题解答: 三个人整租房子的,可以三个人同时签订合同,也可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人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如果三个人同时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内应当写明三个人的具体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600
  • 购房合同已签订再更改房主可以吗

    问题解答: 购房合同已签订的,可以再更改房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已经在房产局备案,则需注销原购房合同,重新签订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600
  • 外村人购买的房子动迁咋办

    问题解答: 外村人购买的房子动迁的,其动迁补偿仍应给原房屋所有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卖给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因此作为外村人的买受人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也不能像拆迁方主张补偿,但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

    房产纠纷 2025年6月5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