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第二,证明出资系其本人出资,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第三,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关于隐名股东显名要怎么做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隐名股东显名要怎么做
1.第一,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间达成股权转让合意。
第二,证明出资系其本人出资,取得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三,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仅仅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能代替显名股东做出处分意思、处分行为,隐名股东不得自行主导公司变更股权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隐名股东如何显名
隐名股东如何显名:隐名股东想要显名,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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