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详解非法拘禁属于的违法行为)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罪名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高检发释字[2006]2号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注释:目前针对一般人犯非法拘禁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尚无司法解释,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立案标准,实务中是参照上述规定从严执行。

最新追诉标准:2019年4月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六、有组织地多次短时间非法拘禁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他人三次以上、每次持续时间在四小时以上,或者非法拘禁他人累计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三、罪名理解

1、拘禁行为的非法性

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拘禁他人都是非法的。对违法者,应当依法惩处。依照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对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被及时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有权立即扭送到司法机关。这种扭送行为,包括在途中实施的捆绑、扣留等行为,不能认为是非法拘禁行为。

2、行为对象为他人

“他人”的范围没有限定,但必须是具有身体活动自由的自然人,并且认识到自己被剥夺自由的事实,即本罪保护法益是人的现实身体活动自由(张明楷、周光权、黎宏等教授主张该观点)。行动自由又从两个角度来理解:第一,他人想动,不让他动。第二,他人不想动,非让他动。

3、拘禁行为的强制性,主要表现:一是直接拘束人的身体,如实施捆绑等;二是间接拘束人的身体,剥夺其人身自由,如关押、禁闭等。其他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有形的、无形的。

行为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有形的方式,也有无形的方式,既有作为的方式,也有不作为的方式。有形的方式,指外部的一个有形暴力,绳索、拳头、棍棒都是有形的暴力。无形的暴力是,如将女性被害人的衣服拿走,使其基于羞耻而不敢离开,如神话故事牛郎织女,牛郎偷拿织女的衣服,织女因羞愧不敢离开泳池,牛郎的行为就是非法拘禁,或者通过恫吓让被害人不敢离开特定的区域。也可以采取欺骗的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的行动自由。

4、非法拘禁罪的处罚

(1)结果加重犯

根据刑法的规定,实施非法拘禁罪的行为,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此处的“致人重伤、死亡”必须是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不包含故意。主要表现为由于捆绑过紧、长期囚禁、虐待等导致被害人的身体受到重大伤害或者窒息死亡,或者被害人应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自伤、自杀等。如果是故意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成立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2)法律拟制(转化犯)

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或者死亡的,使用暴力与被害人伤亡有直接因果关系,依照《刑法》第 234 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进行处罚。此处的“致人”和前面“结果加重犯”中致人重伤中的“致人”不同,前面的“致人”只包含过失,而此处的“致人”既包含过失,也包含故意。此处“使用暴力”指的是实施了超出非法拘禁必要的暴力。

5、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区别

区分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除了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的之外,是否还有以绑架为手段向被害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包括单位)。在为索取债物而扣押他人的情况下,刑法做出了特别规定,即债权人(以及为了债权人利益的其他人)为索取债务(包括非法债务)而拘禁他人(包括债务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亲属)的,成立非法拘禁罪。来源:法释【2000】19号

三、辩护思路

1. 有的非法拘禁行为中轻微的推搡、拉扯行为不能认为使用了暴力。因为被害人被非法拘禁后会自然产生一种抵抗,行为人为了达到其拘禁的目的,不可避免地会与被害人发生身体上的接触。是否使用了暴力,可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意志是否存在损害被害人身体的故意及当时案发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

2.立案追诉标准把握。实务中,经常出现非法拘禁他人未达十二小时以上的案件,有殴打情节,公安机关则立案追诉。从行为危害性及追诉标准来看,此种立案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殴打情节是加重处罚情节,不是立案情节,不可混淆。第二种观点,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不需要时间达12小时的要求。

3.被害人承诺,阻却违法。被害人基于真实意思承诺,同意行为人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则阻却了行为的违法性,不构成本罪。如吸毒人员为了戒毒,要求朋友将其反锁在房间内,朋友的行为不构成本罪。

2022年非法拘禁罪量刑标准(详解非法拘禁属于的违法行为)

四、量刑细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法发〔2021〕21号)

(九)非法拘禁罪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非法拘禁多人多次的,以非法拘禁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非法拘禁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4.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综合考虑非法拘禁的起因、时间、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实施细则

赣高发【2017】108号

(四)非法拘禁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非法拘禁一人,未造成伤害后果的,可以在一个月至六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非法拘禁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非法拘禁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4)非法拘禁之、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被拘禁人数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非法拘禁的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一年

(3)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4)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

(5)每增加一人重伤,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每增加一人死亡,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7)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二级至一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但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增加基准刑的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拘禁的

(3)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其他恶劣手段的

(4)非法拘禁次数大二次以上的

(5)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为索取合法债务、争取合法权益而非法拘禁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五、亲办案例(百度搜索)

1、安福县刘某某怀疑其女友被他人骚扰,遂纠集多人非法拘禁被害人,并殴打、侮辱情节,法院判决刘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吉安市张小明因索要赔偿未果,遂“劫持”被害人到安福县,并实施殴打,法院判决张小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3月2日第一次统稿

2021年9月15日第二次修订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6180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7:08:16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7:08:31

相关推荐

  • 打架斗殴要拘留多少天(打架斗殴的处理流程)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情节严重或未达成调解、调解后不履行调解协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第26条、第43条的规定处罚,处最少5日、最长15日的行政拘留;如果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的,打架人将被刑事拘留,符合逮捕条件的,将被批准逮捕,待司法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起诉、法院的审…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500
  • 年休假实施细则条例(带薪休假管理办法最新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第三条 员工带薪年休假按照服从公司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父…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600
  • 轻伤量刑标准(轻伤鉴定标准及赔偿表)

    轻伤2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司法鉴定上,故意伤害和工伤所致的意外人身伤害的司法鉴定标准是不一样的。在故意伤害的司法鉴定当中,如果是属于二级的话,那么是属于轻伤。不过既然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即使受害者是属于二级伤,但是行为人也必须要为此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赔偿标准是什么? 轻伤二级量刑…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900
  • 诈骗犯罪构成(诈骗案立案的标准)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给很多家庭带来了痛苦,甚至让一些家庭倾家荡产,有朋友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一起看一下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张美丽是一个剁手党,每天穿梭于各大购物网站。有一天,她接到一个自称是“卖家”的电话,说她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希望她能申请退款,只需要点击“卖家”提供的网址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什么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

    我们知道,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很多电视上的审判活动中,我们常听到某某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很多人对此诉不太理解,那么,死刑犯为什么被判死刑还要被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接下来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死刑…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900
  • 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非法拘禁罪立案追诉标准)

    一、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二、裁量标准 违法程度 违法情节 处罚裁量标准 轻微 经被侵害人要求或者他人劝阻及时停…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700
  • 律师出庭函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律师出庭函指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庭前准备 第三章 参加庭审 第四章 附则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律师出庭诉讼的职责,是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代表委托人依法向法庭提出对委托人有利请求,陈述或申辩对委托人有利的事实和理由,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律师出庭诉讼应当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600
  •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的经典案例分享)

    【法典条文】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 【精解提炼】 一、不当得利的概念  1、不当得利亦属一种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变动的法律事实。在《民法典》规定的该项制度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称为得利人,受到损失的一方称为受损失的人,也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所谓不当得利,…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600
  • 拘役或者管制是什么意思(拘役对下一代的影响)

    【修正案十一系列】危险作业罪 修正前后条文对比 修正前 修正后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900
  • 治安拘留一般多少天(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

    导读: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021执行治安拘留需满足哪些条件?法定治安拘留一般拘留几天?下面跟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1执行治安拘留需满足哪些条件?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1100
  • 刑法包庇罪的量刑(包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判例八、二春、常凯强职务侵占、诈骗、窝藏、包庇二审刑事判决书 案 号:(2019)豫14刑终454号 判决理由: 原审认定:1.挪用资金罪 2012年7月,永城日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成公司)将永城市盛世家园小区(以下简称盛世家园)工程发包给河南省商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都公司)。后商都公司因自身建筑资质不足,又挂靠江西金光道集团经纬建筑有…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900
  • 脱逃罪的构成要件(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

    从《刑法》第316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对脱逃罪的处理是,给予犯罪分子拘役或者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但需要注意,如果是被执行社区矫正的人逃跑的话,那并不能成立本罪。 一、涉嫌成立脱逃罪怎么判刑? 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5日
    800
  • 取保候审规定细则(取保一年到期后的措施)

    很多人可能都听过取保候审,只要可以不用关押在看守所内,法律对于取保候审是有严格的规定,必须满足条件才能获得取保候审。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NO.1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4日
    700
  • 刑事拘留期限(派出所刑事案件一般拘留最长时间)

    我们都知道拘留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这三种。其中刑事拘留期间是不能与家属见面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拘留期是37天。那么,37天期满,对当事人有哪些处理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4日
    700
  • 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通俗一点的解释)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力都剥夺了哪些权利呢?一共有四项,之前的一期节目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缓刑,今天咱们再说一个法院判决的时候经常能够听到的一句话,剥夺政治权利,有人就问了,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地讲一讲.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

    刑事辩护 2025年5月24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