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检察机关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时,发现已经被侦查机关冻结的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冻结期限即将届满,而该款需要继续冻结的,一般不宜自行办理续冻手续,应通知侦查机关办理。但在特殊情况下,如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是否继续冻结意见不一致,且不立即办理续冻手续,有可能影响案件最终定罪量刑,或者有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则在此情形下检察机关可以自行办理续冻手续。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协助冻结存款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只要检察机关在办理续冻手续时,说明该笔冻结款系同一案件因诉讼需要而延长冻结期,则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即给予办理续冻手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是扣押物证、书证的一种,侦查人员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采取此种侦查方法。根据有关规定,冻结存款的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在审查起诉时冻结期即将届满,根据案情需要继续冻结的,应由何机关办理续冻手续;审查起诉时根据案情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的,应由何机关办理冻结手续,现行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未作具体规定,因此造成认识和做法不一。
其他人还看了:
★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临时工工伤认定程序怎样走
★ 遗产继承纠纷处理有哪些原则
★ 独生子继承父母房产有几种方法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5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