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破产重整的五个步骤分别为:提出申请、法院裁决、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计划。破产重组是针对一些具备破产原因但是有价值继续维持和再生的企业。在关系人和法院的商议后重新调整。
一、破产重整程序五步骤分别是什么
1、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出具裁定,同时指定管理人、通知已知债权人和公告;
3、债权申报:申报期限为30天到三个月;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据;
4、召开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
5、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
二、破产重组的利益关系是什么
破产重整制度是债务清偿法与企业复兴法的结合,社会利益与私权保护相调和的产物。
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最后,破产重整不仅是对企业的新生再造同时也是公司债务人的希望,在社会制度下,破产重整面临着不少的问题,比如,法院担心债务人借破产重整来进行逃债,还有侵犯股东利益等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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