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的构成要件(恶意拖欠工资入刑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或私人老板拖欠员工的工资,经相关部门责令后仍不及时支付的话,那么就可能构成恶意欠薪罪。不过,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恶意欠薪罪就已经更改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那么一般情况下恶意欠薪多少的才入罪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其中详细介绍了恶意欠薪数额达到多少的就可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第一条: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条: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一)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二)逃跑、藏匿的;

(三)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劳动报酬相关的材料的;

(四)以其他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四条: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

行为人逃匿,无法将责令支付文书送交其本人、同住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的人的,如果有关部门已通过在行为人的住所地、生产经营场所等地张贴责令支付文书等方式责令支付,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的,应当视为“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

第五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一)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二)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在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于免除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赔礼道歉。

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第七条: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实际控制人实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依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上文是我国法律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知道法律规定恶意欠薪多少就会入罪。根据上文的讲解可知,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那么就可以定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然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了。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5704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6:00:01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6:00:14

相关推荐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简述我国的死缓制度)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特有的法律制度,事实上死缓其实也是死刑的一种,但是针对的对象是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如果在缓刑期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行为出现的,从死刑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死缓两年考验期从生效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一、死刑缓期执行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缓刑什么意思(有关缓刑的司法解释)

    缓刑就是刑罚的暂时不用执行,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或者发现之前有漏罪的,缓刑期满后,原来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什么是刑拘严重吗(刑事案件一般拘留的理解)

    很多小伙伴可能会听说过这样的传闻: 隔壁老王被公安局拘留了,完了,案底留下了,他这辈子完了; 隔壁老张被刑侦队拘留了,要判刑了,完了,他要进监狱劳改去了; 隔壁老李被法院拘留了,你说说,成了老赖,名声坏了; 此时,很多人就会迷茫了,然后接连提出一系列疑问:拘留都有哪些种类?哪些机关有权决定拘留?为什么有的拘留几天,最长15天,有的却要关很长时间?拘留到底会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近日,由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法院判决,3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半并各处罚金10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40余万元,同时共同承担100余万元赔偿公益损失责任。 这是自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检察公益诉讼解释》)正式实施以来,宜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理解(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

    证据在诉讼中占有核心地位,可以说整个诉讼的过程都是围绕着证据展开的,刑诉法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扭转过去以口供为中心的司法程序,并且在刑诉法中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而且对于证据确实、…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行政处罚程序步骤(单位行政处罚的种类)

    编者按: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把握正确的行政执顺序,防止执法顺序错乱是保障行政执法程序合法的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普通程序的规定,法岸环境律师将普通程序下的处罚顺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不经过听证程序的处罚顺序;第二种是经过听证程序的处罚顺序。法岸环境律师在这里详细谈谈这两种行政处罚的实施顺序。 关于不经过听证的处罚流程 根据…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剥夺政治权利对普通人的影响)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力都剥夺了哪些权利呢?一共有四项,之前的一期节目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缓刑,今天咱们再说一个法院判决的时候经常能够听到的一句话,剥夺政治权利,有人就问了,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地讲一讲.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拘役是什么意思(拘役和拘留的区别)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如下: (一)定义、特点的不同 管制: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起诉(按撤诉处理的法条)

    原告撤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因为争议事实虽然已经经过法院受理,但是法院没有对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生效裁判,当事人仍然可以诉请司法机关,请求国家机关公权力救济。 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不少人认为其违反了禁止重复起诉的原则,但是当事人撤诉后再次起诉并不符合重复起诉的条件,当事人撤诉的,争议事实未经过生效裁判…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有关赌博的相关法律知识)

    赌博在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对于虽然多次参加赌博,但输赢不大,不是以赌博为生活或主要经济来源的;或者行为人虽然提供赌场、赌具,但未从中渔利的,都不能认定赌博罪。 赌博罪是指什么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的社会风尚。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 结果加重犯成立的条件(刑法8种加重处罚的情形)

    重要知识 刑法对特定犯罪规定结果加重犯的重要原因在于,基本犯罪行为本身具有导致加重结果的高度可能。例如,伤害行为易导致死亡结果,故规定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一结果加重犯。放火行为容易造成超出既遂(目的物独立燃烧)之外的严重结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故刑法规定了放火罪的结果加重犯。 就具体案件而言,如果特定的伤害行为根本没有造成死亡的高度可能性,偶然地造…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酒驾和醉驾处罚标准)

    酒驾的标准是大于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大于每百毫升20mg,例如20.1mg就属于酒驾了,如果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驾,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又不一样。 喝多少酒会构成酒驾? 白酒 以体重80公斤的男性为例,喝一两(50ml)52度的白酒,体内的酒精含量可能超过酒驾标准的一倍,二两就能达到醉驾标准。 啤酒 瓶装啤酒一般是500毫升,酒精…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600
  • 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判刑一年取保要的费用)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不同情况的犯罪者因不同原因犯下了不同的罪行,自然会面临不同的惩罚,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死刑立刻执行,但除此外还有很多其他种类的判决,比如说同样是死刑,却还有一种叫缓刑两年执行。 除了量刑结果不同外,服刑地点也有所区别。普通的未成年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押送至少管所进行管教,大多数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会在监狱中服刑,但也有一些还未来…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逃税漏税判多久(做假账偷税漏税判决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关于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 一、关于撤回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 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经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适用前提是相对人取得行政许可合法。适用情形包括: (一)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 (二)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撤回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撤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