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商标发明人需要取得商标权时,就需要对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经过注册后商标就属于申请人的。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商标管理部门会进行审查,审查分初步审查与实质审查两种,那么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是如何的?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是什么
商标实质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10-13、16条等条款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志的审查(即所谓”禁止性规定的审查”或”绝对条件的审查”),另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审查(即所谓”在先商标权的审查”或”相对条件的审查”),适用《商标法》第28、29条及《实施条例》第19、21条的规定。
由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在申请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方面与其他商标的注册申请相比存在一些特殊性,因此,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在注册和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做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也是对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应该遵循的法律依据。
可以说,商标实质审查工作中”禁止性规定的审查”就是商标审查人员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与适用过程,”在先商标权审查”就是商标审查人员对指定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是否属于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判定过程,虽然实质审查过程是不可避免地存在审查人员的主观因素,但是审查人员的所有决定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也体现了依法行政的要求。
商标实质审查的结果
根据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商标法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有三种结果:
1、在全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2、在全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或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3、在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而在其余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或与他人的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则商标局对在前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对在其余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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