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可以进行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索赔。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具有一定的责任,应当积极配合被保险的索赔行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的相关资料。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叫车辆停驶损失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因停驶而产生的损失。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造成保险车辆停驶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对于从事专业营运的大型客货车辆以及营运出租轿车,由于肇事后修车耽误营运,间接损失较大,是有必要投保的。
车辆驾驶损失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的赔偿限额:
(一)、在保险期间内,赔偿天数累计计算,累计赔偿的天数以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为限;
(二)、部分损失的,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并办理交车手续之日起至修复并办理完提车手续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三)、全部损失的,按保险单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计算赔偿;
(四)、本保险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一天的赔偿金额。
二、哪些情况下车辆停驶损失险不赔
车辆停驶损失险的责任免除,即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罚没、扣押、查封期间的损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三)、其它附加险项下发生保险事故时造成车辆停驶的损失。
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除应当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行为外,还应当要求第三方责任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受害人拥有的合法权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45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