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推定原则的概念及意义(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的适用)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概述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

无罪推定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任何一个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在最终判决为有罪之前,都应该被推定为无罪的人。

当代《牛津法律大辞典》将无罪推定定义为: “普通法国家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大意是被指控的人必须被推定为无罪,知道或除非他本人承认或有无可怀疑的充足证据证明相反时为止。”

(二)无罪推定原则的起源与发展

1764 年 7 月,贝卡里亚在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中指出: “在没有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被称为罪犯,任何人,当他的罪行没有得到证明的时候,根据法律他应当被看作无罪的人。”这正是无罪推定原则第一次被作为一种思想原则提出。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第一次将无罪推定原则纳入法律进行明确;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第11条第1项规定: “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依法公开审判证明其有罪前应视为无罪。”这是无罪推定原则首次被国际性文件认可。发展至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在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及刑事诉讼法典中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

(三)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判决只能由法院作出

法院掌握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审判权,除法院外的任何机关个人都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是否有罪的评判,只有法院在经过合法、公正、有效的审判程序后,才能依法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

2、在法院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前,其应被推定为无罪

在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均应先入为主地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无罪的。在被法院依法宣判认定有罪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诉讼主体参与到侦查和诉讼过程中,和其他诉讼主体一样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3、举证责任由控诉方承担

控诉被告人犯罪的机关或个人应当承担证明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事实之责任。首先,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其次,该证明必须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即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使人达到内心确信;再次,败诉的风险由控诉方来承担。意即,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无罪而认为其有罪。

(四)无罪推定原则的衍生规则

1、沉默权规则

还记得欧美和港台剧中的那句经典台词“你有权利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吗?

沉默权规则是指从公安机关侦查直至法院审判完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权保持沉默,不说话或者随时停止说话,且其不会因为不说话或者停止说话而遭受惩罚或者更重的指控或刑罚。因为既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推定为无罪,则无需发言来陈述自己的清白或交代自己的“罪行”。这是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运用与体现,也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权益的保障。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控诉方提出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和程序上,均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该证据则不能被采纳,更不能作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这样做既可以避免侦查机关、控诉机关在收集证据时,采取一些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手段,也可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遭受的指控都是建立在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基础之上,更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公正,增强司法权威。

3、疑罪从无规则

对案件的指控尚未完全排除合理怀疑,使人达不到内心确信的情况下,则在判决结果上认定被告人无罪。在面对疑案时,是选择错判还是错放,这涉及到司法公正的价值取向问题,按疑罪从无的规则,必然会放纵一部分真正的罪犯,但这样可以避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价值体系,不侵犯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的发展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起源

在《尚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宥过无大,刑故无小。罪疑惟轻,功唯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主要讲述的是司法官员宁可承担失职的责任,也不能冤枉错杀无罪之人。表现的是罪疑惟轻,疑罪从无的精神,这也是中国古代“慎刑”的由来。相较于国外无罪推定原则思想的发展,中国无罪推定思想的由来更加久远,起源更早。

(二)无罪推定原则的在我国刑诉法中的体现

我国1996年修改的刑诉法第12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吸纳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内涵,第140条、第162条第三款“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对疑罪从无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我国首次将无罪推定原则的内涵吸纳进刑诉法之中,在此之后,我国法律虽未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但是对于疑罪从无原则进行了不断地明确。现行刑诉法第200条第三款对疑罪从无原则再次进行了明确,并且对于控方的举证证明标准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均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

从司法实践看,近五年的刑事无罪判决中疑罪从无的适用较为显著,可见我国虽然并无明确的无罪推定原则,但是在疑罪从无的落实上是值得赞许的。

三、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的不足与完善

(一)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的不足

1.沉默权制度的缺失

我国刑诉法第12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虽然该条规定中指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又拒绝回答的权力,但是这依然与沉默权的规定相悖。沉默权则是指犯罪嫌疑人可以对所有问题保持沉默,无需陈述自己有罪或无罪。无罪推定原则的初衷就是通过设定合理的权利义务,来平衡控辩双方本身不甚对等的诉讼地位,在犯罪追查和人权保障中尽力设定平衡点,以求达到最大力度的公正。但我国沉默权的缺失,将这种平衡打破,辩方的权利难以实现,控方的权利难以得到有限制约。

2.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难以较好贯彻

我国在大案要案上难以坚定的坚持“不得采用酷刑和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的原则,例如:长时间短间隔的连续讯问,夜晚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突击讯问等。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后往往就处于公安机关全面的控制之下,很难确保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3.“疑罪从无”原则难以有效实施

处于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社会舆论有时会对司法审理产生重要的影响,甚至可以决定审判的结果。国家政策往往也会对司法系统产生重要影响,如“严打”期间,对于大多数重大刑事案件几乎都是一个模式:立案,快速收集证据,一审简单审,二审书面审,甚至很快进入死刑复核程序。在近几年被平反的冤案中可以发现,这种模式往往存在大量非法证据,并且这样一个办案流程本身就严重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相关理论。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无罪推定原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及规则较难得到深层次的贯彻,尤其是在重案要案上,来自舆论的压力、政策的压力等等,导致特案特办,很多法律的相关规定往往会形同虚设,尤其是涉及到无罪推定原则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方面时更为突出。

(二)我国无罪推定原则的完善建议

1、合理限度的沉默权

联合国关于《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不得强迫被告自供或者认罪”这一国际刑事司法的最低公正标准,我国在正式加入该公约时未对该条款声明保留。可以认为我国政府实际上承认了这一条款所载的内容,即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但是结合我国司法现状,如果依照无罪推定原则给予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的沉默权无疑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相当的阻力,很容易造成案件的大量堆积,有损司法执法权威。但若是摒弃沉默权,则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造成损害,综合考量,我国立法应该考虑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定限度的“沉默权”,但关于限度的制定则需要更多的研究。

2、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司法实践中,不乏非法证据的存在,但是并非所有的非法证据均会予以排除,有些对非法证据的申诉得不到公检法部门的认可,也即被认定为定案的证据,这对犯罪嫌疑人是一种极大的不公,极容易造成冤假错案(如聂树斌案),虽然冤案平反后再次体现出司法的公正,但是迟来的正义并非真正的正义,冤案不仅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各种权益,对于司法权威也是一种极大的损害。

3、考虑从宪法角度推动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作为保障人权的基本标准之一,同时该原则也是联合国人权公约所明确规定的,和每位公民有着息息相关的利益,而且已经被世界上很多国家将该原则写入宪法,从国家层面上来确认该无罪推定原则。我国作为《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合约国,从宪法角度去推动无罪推定原则是我国进一步推动全面人权保护的必经之路。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4377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3:07:46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3:08:03

相关推荐

  • 阿里性侵案宣判!一审判决书全面复盘案件真相

    6月22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曾经深陷“罗生门”的案情有了更清晰的图景,据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趁周某醉酒之机实施猥亵,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该案自去年7月案发以来,包括周某和两位涉案人外,家属、律师轮番在社交媒体发声,一时之间舆论高涨,各方意见…

    2025年2月11日
    900
  • 辩护权的种类及规定都有哪些?

    辩护权的种类及规定都有哪些?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方式有: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委托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辩护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具体选择什么样的辩护方式要根据被告人自身的要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接下来,普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辩护权吧。 一、辩护权的种类 1、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2、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与法律允许的人…

    2025年2月11日
    800
  • 刑事赔偿协议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私下解决撰写

    刑事赔偿协议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私下解决撰写方式?可以写协议赔偿,解决的是民事责任,国家不干涉,随意怎么写都可以。但是刑事责任是有国家主动追究,双方无权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普法网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吧。 因履行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但法院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对和解协议的性质及法律关系的认定仍不能脱离原执行依据的内…

    2025年2月11日
    900
  • 刑事赔偿协议: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撰写

    刑事赔偿协议有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刑事赔偿工作实际,对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赔偿请求人因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而申请国家赔偿,具备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属于本解释规定的刑事赔偿范围。 第二条 解除、撤销拘留或…

    2025年2月11日
    700
  • 无罪辩护是什么(无罪辩护的条件是什么)

    一、无罪辩护是什么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被告人胜诉被判决无罪。但是,由于一般进行公诉的案件在证据力方面被告人很难翻盘胜诉,如果一味作无罪辩护,实际上对被告人是相当不利的。所以,实践中律师在看完案件卷宗后,会劝说被告人做有罪辩护。有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律师在…

    2025年2月11日
    800
  • 无罪辩护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无罪辩护的意思是说,律师在对被告方(或者犯罪嫌疑人)作辩护时,提出一些对被告有利的证据,以此进行辩护说明被告没有罪。但无罪辩护不成立,因是夫妻,且因他提出离婚引起,具有法定义务.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那无罪辩护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无罪辩护书需要包含哪些内容? 1,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和其辩护人(由被告人决定,辩护人只能提供法律建议或意见)根据案情可以作有罪或…

    2025年2月11日
    900
  •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规定是诈骗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情况就可以对此立案处理了,这是根据我国《刑法》266条所做出的规定。我们国家法律还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中,对数额较大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达到3000元以上。关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诈骗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刑事辩护 2025年2月11日
    800
  • 民法典: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为人未经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经对方同意,行为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根…

    2025年2月11日
    900
  • 刑事辩护:不收费的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不收费的法律咨询!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咨询后到法院起诉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律师起价一般为500元至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兴宁法律咨询网如帮助我们解除内心的烦恼,解决现实纠纷他工作效率高,收费合理,是谱的好律师!16、夫妻财产协议纠纷法律依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婚姻家庭纠纷10、婚约财产纠纷11、离婚纠纷专业婚姻律师…

    2025年2月11日
    900
  • 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

    承诺书有没有法律效力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债务承诺书效力吗?需要阅读承诺书的内容正常情况下是有效的王进律师等四位律师立即提问,已回答查看更多咨询,您可能感兴趣欠夫妻之间的债务担保有法律效力吗?简介: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夫妻双方协商,开封欠款不还案的律师在哪里找到认定债务为个人债务的地方 夫妻之间的债务担保首先要求双方明确承诺自己的个人债务或已经承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

    2025年2月11日
    800
  • 打官司千万不要找法律援助?

    对于像我这样没有文化的农民工来说,原本以为打官司是一件大事出乎意料的是,在申请了法律援助后,所有的困难都由援助律师安排,没收了我一分钱,必须赞扬法律援助年底年初,受援人员李大哥通过法律援助,得到了应得的赔偿,却一心一意事实上,一开始,我的法律援助对象是一些特殊群体,如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他们的权益很容易受到侵犯后来转型为农民工法律援助专职公益律…

    2025年2月11日
    900
  • 打人轻伤法律怎么判赔多少钱合适?

    打人轻伤法律怎么判赔多少钱合适?警方报告了唐山殴打事件的最新情况,报告提到唐山殴打案两人轻伤两人轻伤,许多网民对此非常困惑,为什么看起来很严重,但只是轻伤或轻伤?关于这一点,法律上的轻伤、轻伤可能与普通人的理解大不相同根据法律规定,只要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打人者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能达到轻伤(二级),可能只是行政处罚因此,是否足否足以成为刑事责任的关…

    2025年2月11日
    900
  • 法律的含义是什么(法律的逻辑是怎样的)

    法律的含义是什么?福斯特法官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被告的行为只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法院不能根据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适用法律规定,而应根据立法的目的解释法律规定扩展解释和限缩解释扩展解释是指当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过于狭窄,不足以表达立法意图和反映社会需要时,法律规定比其文本意义更宽的解释限缩解释是指当法律规定的字面意义明显超过立法意图或社会实际需要时,法律规…

    2025年2月11日
    700
  • 法律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是依法治国?

    法律的含义是什么,什么是依法治国?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反映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和社会活动全部依法进行中国法治建设没有尽头,法律要在时代进程中与时俱进,去粗存精在新…

    2025年2月11日
    700
  • 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是什么?

    湾台湾省现行宪法全文台湾省法律法规数据库台湾省刑法100条聘谷歌,台湾有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包含所有法律文本或者翻墙,中华民国交通部提供法律法规数据库、法律论文、裁判文件、律师黄页、法治动态、司法考试资料、法书、法律书刊、法律书籍摘录、优秀介绍、出版社介绍等资料努力提高备案审查能力目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建息平台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备案审查工作正…

    2025年2月11日
    1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