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到场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论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对此,知芒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交通事故调解是否需要叫保险公司,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调解要叫保险公司吗
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规定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中。
此外,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交通事故调解是否需要叫保险公司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的,应依法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在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知芒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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