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根据相关规定,在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如果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则公安机关不再调解。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此,知芒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什么人可以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谁可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3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调解时允许旁听,但是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什么人可以参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现实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知芒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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