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征收时拆迁房子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处理,征地主管部门会提前通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不过,房子拆迁决定一般都是强制性的,除非有证据证明征地行为不合法。
一、征地拆迁房子纠纷如何处理?
征地拆迁房子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三、住宅房拆迁补偿金有哪些?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事实上土地征收时房屋拆迁纠纷的类型非常多,针对拆迁房子纠纷如何处理的这个问题要根据造成拆迁纠纷的原因分析,比如房子被相关企业暴力拆迁,除了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之外,被拆迁人也可以及时报警处理,暴力拆迁造成财产受损的还能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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