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编权也是属于著作权其中的一种。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对于著作权所包含的内容和相关的情形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所拥有的汇编权受到了他人侵犯的也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一、汇编权是一种著作权吗?
对于汇编权,也是属于著作权的一种形式。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汇编权是属于演绎的作品,也是属于著作权,汇编作品人在对汇编作品进行认定时,也需要认定相关著作权的具体情况。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创意、题材、操作方法、技术方案、实用功能等属于思想层面的,不构成作品,不受法律的保护。
二、著作权可以使用的范围内容是什么?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不同的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对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邻接权)的限制同样适用上述规定。
汇编权也是属于著作权中的一种类型,因此也是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的,如果一旦当事人所拥有的的汇编权受到他人的侵犯的,当事人有权向侵权行为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造成一定损失的,还可以向侵权行为人追讨相应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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