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迁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且不管拆迁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属于行政纠纷,都是可以起诉的。但不同类型的纠纷,向法院提交的材料可能会存在差异,故此在起诉之前,最好就先确定纠纷的类型。
一、拆迁的纠纷去哪里解决?
1、拆迁的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房屋拆迁纠纷管辖是归房屋当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应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拆迁协议签署后引发剂纠纷的原因包括一方不履行约定等。
常见不履行约定的情形包括,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而引发的纠纷。
2、以下情形出现后,也有可能会引发纠纷:
(1)被拆除房屋的承租人涉诉纠纷。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引发的纠纷。
(2)过渡房屋的腾退纠纷。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而引发的纠纷。
(3)无效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
(4)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拆迁人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擅自改变安置房的结构、面积、朝向等,致使拆迁安置合同无法履行,被拆迁人坚持要求依照协议补偿或安置而引发的纠纷。
引发拆迁纠纷的原因是比较多的,常见引发纠纷的原因包括,签署的拆迁协议无效、被拆迁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拆迁决定不服等。引发纠纷的原因不同,可以采取的解决方案是存在差异的。若引起纠纷的原因是对拆迁决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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