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全文是什么(最新关于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四编 执  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七十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二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七十三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七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第二百七十五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如果发现有违法的情况,应当通知执行机关纠正。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3053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0:23:03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0:23:30

相关推荐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刑事拘留是14天放还第15天放)

    一般情况下,人被刑拘后,公安机关在3天内就要提请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4天,最多延长到30天。检察院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后7天内作出决定。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7天+7天),就进入侦查羁押期。 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7天),进入侦查羁押期。[也就是刑辩中的黄金37天]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从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开始计算,刑事拘留最多被拘留37天,30天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口诀)

    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所谓的剥夺政治权力都剥夺了哪些权利呢?一共有四项,之前的一期节目给大家介绍了什么是缓刑,今天咱们再说一个法院判决的时候经常能够听到的一句话,剥夺政治权利,有人就问了,什么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今天咱们就来详细地讲一讲.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刑法最新修改内容解读(2022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内容)

    杨秀珠贪污、受贿案 一、【基本案情】 (一)贪污事实 1.铁路房开公司成立于1993年,系国有独资公司温州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方铁路公司)控股的有限公司。1995年3月,被告人杨秀珠被任命为铁路房开公司董事长1996年10月,地方铁路公司委派杨秀珠任铁路房开公司董事。1996年12月下旬,杨秀珠利用担任铁路房开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使时任该公司总…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醉驾入刑是什么时候实施(醉驾入刑的标准)

    “醉驾在刑事案件中居高不下让我们必须重新反省。”2019年起,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开始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位居第一。2021年全国两会,在“醉驾入刑”的第十年,多位人大代表提出应重新考量“醉驾入刑”与当下社会的适配性。 “从这9年的数据来看,数量不断攀升,目前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醉驾入刑”的立法原意是将醉驾行为列为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民事案例分析(适合模拟法庭的刑事案件)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本月,民法典已满周年,本版特邀四所法院五位法官盘点这一年来依照民法典宣判的典型案例。 五种遗嘱形式已不足 打印遗嘱如何写才有效 【案情回顾】 韩先生作为家中的小儿子,在父亲年老多病时一直在病榻前陪伴、…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驳回起诉裁定书模板(驳回起诉民事裁定书简易程序)

    前几天在法信做案例检索,无意中看到一篇文书,感觉挺有意思,现摘录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12民初35625号 原告:杨宝新,男,1964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 被告:刘旭。 原告杨宝新与被告刘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杨宝新向本院提出诉讼要求刘旭给付劳务费143 000元…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几年(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最高刑期)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依法制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保护企业产权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公平竞争,保障企业投资、创新、创业的重要措施。 网友咨询: 贵阳某科技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反渗透膜过程中形成了相应的商业秘密,并制定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对商品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价格等经…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打架斗殴怎么处理(打架斗殴案件处理流程)

    对于一般互殴行为,在没有造成大的伤害情况下,先动手的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大一些。但造成伤害结果的,就会按伤害结果来进行处罚,先动手挑起事端的行为只是法官酌情考虑的一个情节。 双方因民事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另当别论了。具体双方责任大小是经过法…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有什么(拘留15天保释的费用)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就近在看守所内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 一、判处拘役一般在哪里服刑?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庭审笔录模板(民事模拟法庭流程)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意味着麻烦了。如果不是一处,那才麻烦。如果又因此部分而作出不利你的裁判,那更麻烦了,你要想继续,除了往上一级走法定程序,甚至可以考虑同时走其他途径了。 这种事肯定存在,因为我见过不止一个,大多数案子比较早。其中时间不远的一个案子,此案有两份时间一样的庭审笔录的一部分(当事人也竟然都取得了),存在换页的严重嫌疑,两份表述明显矛盾,而且还是涉及…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酒驾标准是多少毫升(酒驾最新处罚标准)

    酒驾的标准是大于20mg/100ml。也就是说只要大于每百毫升20mg,例如20.1mg就属于酒驾了,如果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驾,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又不一样。 喝多少酒会构成酒驾? 白酒 以体重80公斤的男性为例,喝一两(50ml)52度的白酒,体内的酒精含量可能超过酒驾标准的一倍,二两就能达到醉驾标准。 啤酒 瓶装啤酒一般是500毫升,酒精…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关于保险诈骗两高解释)

    说起保险,大家应该都不陌生,比如:医疗险、交强险、人身险、财产险等,但是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也屡见不鲜,引发社会强烈关注,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保险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某公司的3名员工先后发生工伤事故,于是张三伙同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四先行向某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收到理赔款之后,又诱骗工伤员工签署虚假的协议书等,虚构经济赔偿事实,…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累犯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近年来,很多的社会新闻出现一而再、再而三屡教不改的犯罪行为,社会性质极其恶劣,对于这样的人我们是否就拿他们毫无办法?刑法对此进行了规定,对于这种屡教不改的犯罪分子,符合“累犯”,应当进行从重处罚。“累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属于常规考点。经常会以案例的形式考查是否符合累犯,或者结合其他考点进行综合性考查。接下来就给大家深入介绍累犯: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累犯。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400
  • 个人撤诉申请怎么写(简单的撤诉申请书模板)

    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xxx,……。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回你院(xxxx)……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写明申请…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意思(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情形)

    一、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 (一)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5日
    5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