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后可以采取的纠纷处理办法包括协商,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法院起诉等。若是想要起诉,那么在起诉之前,需要先分清,采取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属于行政纠纷。这是由于不同类型的纠纷,起诉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存在差异的。
一、房屋拆迁后如何解决纠纷?
1、房屋拆迁后可以采取的纠纷处理办法包括协商,申请行政复议,以及向法院起诉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2、解决房产拆迁纠纷的办法是当事人之间首先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政府依法进行处理;但如果对行政处理的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房屋拆迁后土地归谁?
1、房屋拆迁后土地归国家所有。
个人的房子被征收时,会被收取房产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所以最后是归国家所有的。国家进行征收的情况下,会根据当事人的情况进行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每家的补偿金都不一样。
2、拆迁房屋之前需要先补偿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直接利益,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二者都是容易引起矛盾和摩擦的激发点。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过去拆迁都是先腾空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后,被拆迁人先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再搬迁,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房屋被拆却拿不到补偿款甚至‘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补偿方式多样选择,尊重被拆迁人的选择,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政府部门作出房屋的拆迁决定之后,被拆迁方可能会对拆迁决定不服。根据规定,对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如果引发拆迁纠纷的原因,是因为拆迁方没有按照约定支付补偿金,被拆迁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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