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丧失的效力(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案情简介】

老赵头和钱老太系原配夫妻,共生育赵1、赵2两个儿子,及赵3一个女儿。老赵头于2019年11月去世,钱老太太于2019年9月去世。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某房产登记在老赵头名下,系老赵头和钱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

2014年,老赵头作出自书遗嘱,遗嘱主要内容“征求了赵3妈和赵3哥哥的意见,他们都同意就房子送给赵3。”同时,赵1在该遗嘱上签字。继承开始后,赵1、赵2拒不协助赵3办理涉案房产的转移登记手续,故赵3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争议焦点】

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房产是老赵头和钱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钱老太未在《遗嘱》上签字,老赵头处分钱老太的财产是否有效?如果无效,赵1在继承开始前,在《遗嘱》上签字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如何?也就是说,赵1是否有权继承钱老太的遗产?

一、关于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本案《遗嘱》是老赵头亲笔书写的,真实性没有问题。

关于《遗嘱》有效性问题,涉案房产是老赵头和钱老太的夫妻共同财产,老赵头处分自己财产的部分有效,但涉及钱老太的财产部分,因钱老太未在《遗嘱》上签字,老赵头处分钱老太的财产应为无效。所以钱老太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二、在继承开始前, 赵1在《遗嘱》上签字确认放弃继承钱老太的遗产,法律效力如何?

本案代理的焦点在于如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钱老太财产,赵1已在继承前签字放弃继承,赵3能否把赵1的份额给争取过来?如此一来,赵3可以享有涉案房产八分之七份额,赵2占八分之一份额,这对赵3来说也算利益最大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上述法律明确规定了放弃继承的行使期间是在继承开始后,在继承开始前, 赵1在《遗嘱》上签字确认放弃继承钱老太的遗产,法律效力如何?

【主要裁判规则】

关于上述问题,观点不一。司法裁判规则还比较统一的认为继承权作为一种期待权,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还没有取得继承权呢,谈何放弃?因此,当事人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期待权为由,请求确认继承权丧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8)京03民终1908号、(2020)京03民终14890号、(2021)京03民终18031号

【放弃继承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8]第9次会议通过)

16.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期待权的承诺是否有效? 继承纠纷中,当事人以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期待权为由,请求确认继承权丧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放弃表示系在分家析产等合意行为中作出,涉及继承权之外其他权利义务安排,继续享有继承权有违相关习俗并导致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对作出放弃表示方请求继承遗产的请求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2016)京03民终13383号、(2019)京民申5480号、(2018)京02民终8255号。

【诉讼中的经验】

钱老太未在《遗嘱》签名,导致赵3可能丧失上百万的利益。关于继承的问题,尽管网上的科普文章、视频满天飞,但是不要盲目相信自己掌握的表面上的法律知识,关于法律的理解和适用还是专业的事,术业有专攻,还是请专业人士把把关,您付出几千或者几万的咨询费,能保住上百万的利益很值得。

继承权的丧失的效力(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2684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07:48:37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07:48:51

相关推荐

  • 转继承的继承人范围包括哪些(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为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归其合法继承人承受。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即使在遗赠中,受遗赠人于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未实…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10日
    600
  •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最新的遗产继承法)

    以案说“典”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二节 代位继承 一 代位继承的内涵(子女死亡无人继承怎么办?) 法言俗语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400
  • 遗嘱继承人死亡了谁继承(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遗嘱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子女是能够继承的,可以参照民法典的代位继承里规定的相关内容。遗嘱继承人死了遗嘱还是有效,有两种继承方式,包括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能代替继承遗产吗 继承人死亡其子女是能代替继承遗产的,在继承开始前,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

    2025年2月8日
    400
  •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详解继承权顺序)

    被继承人李某原为武汉某薄板厂职工,在母亲去世后被其母亲的哥哥童某5收养,被继承人李某于2019年9月10日去世,一生未婚,亦未生育子女。 童某5与妻子刘某另育有一子童某6(童某5、刘某均已去世)。童某6与被继承人李某为兄妹关系。童某6(2017年去世)与妻子武某育有四子、二女,分别为原告童某1、被告童某2、童某3、童某4以及童某7(2011年去世)、童某8(…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600
  •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老人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二节 代位继承 一 代位继承的内涵(子女死亡无人继承怎么办?) 法言俗语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500
  • 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   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7日
    600
  • 转继承使用的范围(代位继承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本期“说案说法”,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高新区检察室,特别邀请了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李锋律师,针对“什么是转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二者如何区分?”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大家好,我是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锋,主要从事传统的民商事与刑辩业务。 您好,李律师,在实际生活中,遗产继承纠纷较为常见,但是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有多种,您能结合具体案例给大家谈谈吗? 李某与张某…

    2025年2月7日 法律资讯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