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违法强拆行政诉讼期过怎么要求赔偿,强制拆迁的程序怎么走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一、违法强拆行政诉讼期过怎么要求赔偿
违法强拆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诉讼最长期限是20年,如果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受理,所以不能再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强制拆迁的程序怎么走
(一)拆迁部门提出强制拆迁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区、县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区、县人民政府决定进行行政强制拆迁的,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三)《决定书》要载明下列事项:
1、被强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被强制拆迁房屋的地址;
2、强制拆迁的事实和理由;
3、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4、强制拆迁的期限;
5、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迁标的物内的财物;
6、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和协助机关;
8、制作《决定书》的机关名称和时间。
(四)实施强制拆迁3日前须在强制拆迁现场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五)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强制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六)强制拆迁开始,执行人员要向被强拆人宣读《决定书》,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七)强制拆迁的执行机关要将强制拆迁过程记入笔录,搬迁财物要制作清单,清单一式两份,由执行人、被强拆人以及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拒不签名或者盖章的,要注明情况。
(八)强制拆迁房屋中搬出的财物,由执行强制拆迁的部门运送到指定场所,交给被强拆人。
被强拆人拒绝接收的,应当办理提存公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不受理案件,所以当事人应该在违法强拆发生之日起,20年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25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