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当事人要申请大病医保的,可以先向当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然后村(居)委会调查核实,并进行评议;再由乡镇民政部门审核;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医疗机构等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四)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获得的保费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偿付能力。加强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服务的衔接,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授权,可依托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必要的信息交换和数据共享,以完善服务流程,简化报销手续。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合)人提供异地结算等服务。与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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