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使用范围:
1.医疗保险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疗保险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疗保险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疗保险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疗保险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定点医药机构是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统称,简称“两定”机构;指的是与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和药店。对于参保人来说,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两定”医药机构里看病、买药,才能获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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