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登记中的权利义务是:
1、查验申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以及其他必要材料;
2、询问申请人相关登记事项;
3、如实并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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