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开庭授权委托书范文模板)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不少人咨询我,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是不是要去民政局起诉?或者公安局起诉?

(很疲惫啊)

这里我郑重提示,要去法院!

诉讼离婚,要看对门,找对人,诉讼离婚情形下,只有法官大人才能解决你的婚姻问题哦!

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那到底要向哪家法院起诉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讲白了,起诉离婚就是要去你老公/老婆的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中一方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我们见到的大多数的诉讼离婚案件,都是这么操作的。

而这里面衍生出的三个问题?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开庭授权委托书范文模板)

一、为什么要去被告老家起诉?为什么不是我的老家?

有些个”杠精”很不理解为什么不能在自己的老家处理,一定要去对方老家法院。其实这是个法理学术问题,要溯及到罗马法,历史故事我就不多说,自行百度。认定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原告滥用诉权。

那是不是原告户籍地就不能起诉了呢?

敲黑板!当然有!有五种情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五种情形的离婚案件是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一种情况:需要满足(1)一方已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无论对方是否是我国公民)(2)诉讼系有关人身关系的诉讼,人身关系就涵盖了解除婚姻关系;

第二种情况:需要满足(1)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下落不明和宣告失踪系非讼程序,需要人民法院先行对下落不明或失踪情形进行认定,确认对方确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后方可适用该条款(2)诉讼系有关人身关系的诉讼;

第三种情况:需要满足(1)对方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强制性教育措施包括以下三类:收容教养(针对未成年人)、收容教育(针对卖淫嫖娼人员)、强制隔离戒毒(针对吸毒人员)。(2)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时间尚未满一年。

第四种情况:需要满足(1)对方正在被监禁;(2)正在被监禁的时间尚未满一年。

第三、四种情况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规定,”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原告没有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也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向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已经满了一年,原告住所地法院就丧失管辖权了,这个时间点大家要抓紧。

第五种情况:需要满足(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2)离开的时间需要超过一年。被告已经离开居住地满一年需要原告进行举证,可以要求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出具的不予立案的函件或者通知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您的情况也符合上述情况,在您的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就可以起诉对方离婚。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开庭授权委托书范文模板)

二、为什么不是去高院、中院,而是去基层人民法院?

还有些客户担忧对方势力强大,会干扰基层人民法院的案件审理,想要去中、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只有财产非常重大或者复杂疑难案件以及重大的涉外案件才有可能由中院审理,由高院处理的机会更小。如果确实担心存在司法干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维权:

(1) 如若发现法官与对方存在过密往来或者存在亲属关系的,可以更换法官(申请回避);

(2) 如果自己是被告,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提起管辖权异议,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3) 如果判决结果不利,及时上诉到中级法院。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开庭授权委托书范文模板)

三、我和对方都已经不在老家很多年了,能不能在定居的城市起诉离婚呢?

这也就是大家最关心的异地是否可以办理起诉离婚的问题?

答案是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怎么证明?划重点,如果对方在定居城市办理有居住证,并且居住证已满一周年没有过期,那么对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就能受理您的离婚案件。如果您不清楚对方是否办理过居住证,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查询。

除了《居住证》外,其他官方能出具的证据能证明对方在定居城市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同样可以作为依据起诉立案,比如:对方名义租住的出租房在”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过登记、村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但作为专做婚姻家事案件的婚姻律师,也确实遇见过非常多另类的婚姻案件管辖问题。比如: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住所地都超过了一年,但是夫妻双方居住地无法证明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不能管辖,那又该怎么办呢?

如果居住地并非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只是这一条如果直接作为起诉立案时的依据,原告需要承担较多的举证责任,并且这些管辖证据比较难获取,但作为管辖权异议当中的重要依据可以被大量使用。

我们曾代理过一桩离婚案件,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在广州做生意,也无广州居住证。作为原告我们起诉后,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自己经常去外地、国外出差,表现出”居无定所”的状态,否定广州为其经常居住地,坚持主张移送回自己的老家法院处理。一审法院依据广州并非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最终支持被告主张裁定将案件移送被告的老家,对此作为专业的婚姻律师,我们即刻提起上诉并提供大量的管辖证据证明被告工作的中心和重心都在广州,并抓住被告亲口承认自己四处出差,”居无定所”的陈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即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力挽狂澜,最终中级法院改判,管辖权并未被移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开庭授权委托书范文模板)

四、特殊人群的离婚案件管辖

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一些特殊身份人群的离婚问题,那该如何确认管辖呢?

(1)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或者在军队单位工作的诉讼离婚如何确认管辖?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文职军人与非文职军人如何区分?文职军人主要是负责一些技术性的工作,例如,教学、卫生、艺术等等,一般的军衔和非文职军人不同。

非文职军人只要是日常的管理工作,勤务工作,等等,例如:执勤、处突、巡逻等等,这些军人一般的军衔是按照众所周知的划分来区分的。

(2)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外国人的诉讼离婚如何确认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释中存在数条规定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种情形:如果双方都是中国国籍,在国外生活但并未定居,其中任一方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或者被告的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参见本解释第16条)。也就是说,只要你们还是中国人,即使生活在国外,双方任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这主要为了保护我国的司法主权。

第二种情形:如果双方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也就是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本解释第13条)。

第三种情形:如果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也就是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参见本解释第14条)。

第四种情形: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参见本解释第15条)。

第五种情形:已经离婚的中国公民,双方均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由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涉外的婚姻诉讼案件也能得到国内法院保障,你明白了吗?

离婚案件尽管都可以得到法院的公正审判,但具体哪里审理对当事人而言,就是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案件结果的权衡,如何充分利用管辖法律法规来保障自身权益,就显得格外重要。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1878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06:30:55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06:31:05

相关推荐

  •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

    一、起诉离婚怎么选择法院 1、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2、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具体的法院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

    2025年2月10日
    700
  •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最新离婚财产分割婚姻法)

    最高判例. 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案例,发掘民商事案件裁判规则,解决诉讼难题。 引言:仲裁与诉讼均是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或纠纷发生前后,通过协议管辖条款既可约定特定法院管辖,亦可约定特定仲裁机关管辖。《民法典》第143条以及现行《民事诉讼法》第35条等法律条文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协议管辖作了明确规定,协议管辖受法律制约,…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800
  •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地法律规定)

    当感情无法修复,在一起生活没有任何意义,一方又不愿意协议离婚,这时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费方式离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以下法院起诉离婚: 1、向被告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最容易被受理; 2、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适用于以下情况: (1)被告不在户籍登记地生活,有另外的居住处所; (2)夫妻双方离开户籍地1年以上; 此时立案需要原告提交被告在经常居住地连续…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500
  • 离婚案件管辖权的确定(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如果涉及房屋分割,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被告经常住所地 析: 根据《民诉法》第22条规定,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问题中,应该向被起诉一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民诉法》第33条规定,涉及不动产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所指的是因不动产纠纷而提起的诉讼,比如确认房屋所有权到底归谁所有,就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官管…

    2025年2月9日
    400
  •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确认方法)

    当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性增加,特别是外出务工现象的存在,出现了大量的异地结合的婚姻。异地结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后生活的过程中,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各地生活水平差异、各地风俗习惯差别及其他因素的影响,未能形成和谐的夫妻关系,从而导致了大量的离婚案件。 一、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管辖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是,异地结合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在产…

    2025年2月9日
    600
  •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离婚诉讼管辖权法律规定)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男士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问题的咨询。关于此类问题,由于各个法院对于法律的理解存在分歧,因而在现实中经常发生。就比如该案。 这位男士与女方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于三年前协议离婚。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房屋。鉴于离婚时尚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因此双方在约定了该房屋归男方所有的同时,还约定…

    2025年2月9日
    600
  •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民法典关于离婚管辖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 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9日
    600
  • 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2022离婚最快方式)

    今天,本律师接受了一位男士关于离婚房产纠纷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问题的咨询。关于此类问题,由于各个法院对于法律的理解存在分歧,因而在现实中经常发生。就比如该案。 这位男士与女方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而于三年前协议离婚。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双方婚后购买了一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房屋。鉴于离婚时尚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因此双方在约定了该房屋归男方所有的同时,还约定…

    2025年2月8日
    200
  • 离婚管辖地法律规定(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

    编者按 为了帮助市民答疑解惑、消费维权,满足公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搭建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上海法治声音”集合后台众多的律师和律所,推出“我要问律师”栏目。在这里, 只要你有问题,“上海法治声音”将推荐专业律师免费解答。问答内容还将同步在“百度新闻上海频道”、“上海手机报”。 联系我们:可在“上海法治声音”微信上留言,可拨打电话021-63225642,或发…

    2025年2月8日
    700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离婚管辖权最新规定)

    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析:该条法律规定了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民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

    法律资讯 2025年2月8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