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2022年小额诉讼适用范围)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2022年1月1日起,第四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是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在程序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为强化多元解纷司法保障、促进司法资源合理配置,有效建立“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构建衔接有序、梯次递进的社会治理模式,让人民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贵州高院将围绕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理、在线诉讼及送达规则等方面,结合修法背景、修法重点及实践案例、动态亮点,进行详细解读。

(一)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法条解析

《民事诉讼法》修正后,适用小额诉讼的标的额从原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以下”,新增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模式,显著扩大了小额诉讼的适用范围,充分保障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有效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一次性终局解纷的制度优势。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民事案件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的公告》,贵州省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法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为38273.5元以下;当事人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为38273.5元以上(不含本数)153094元以下。此后,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更新的,以更新后统计数据为准。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排除情形

第一百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民事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

(二)涉外案件;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

法条解析

本条为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后新增的一条,规定了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为小额诉讼程序设置“排除清单”,六种类型的纠纷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权,避免实践中小额诉讼程序的滥用或不当适用。

(三)小额诉讼程序的审理方式及审理期限

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且当庭宣判。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法条解析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简化传唤、送达、证据交换的方式,但不得减损当事人答辩、举证、质证、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可以一次开庭审结并当庭宣判。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将小额诉讼程序的审限与简易程序的审限相区分,规定小额诉讼程序的审限为二个月,同时规定可有条件地延长一个月,即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最长为三个月。

(四)小额诉讼程序的转换规则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当事人认为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或者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条解析

审理中出现不再符合小额诉讼程序条件的,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导致案件不再属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应当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同时赋予当事人程序异议权,当事人认为案件不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应当转换审理程序,加强对程序适用的制约监督。

典型案例

修文法院:双方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2022年1月6日,原告赵某某因被告宋某某、郭某某欠其借款利息未付,故诉至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请求二被告支付利息41550元。立案后,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未超过贵州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二倍,经向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审理过程中,经法官组织调解,二被告自动向原告履行了付款义务,遂原告赵某某提出撤诉申请,修文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审理用时仅6天。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18011.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25日 05:51:47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8:36:40

相关推荐

  • 成都刑罚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自首到判刑一般需要的时间)

    内容摘要: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中,刑事案件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大诉讼阶段的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真正意义上的无罪辩护案件屈指可数,自首作为法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对于当事人的量刑至关重要,也是刑辩律师的必争辩点。 关键词:刑事辩护、量刑、自首、从轻、减轻处罚 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诉讼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500
  • 成都最高院自首司法解释(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

    内容摘要: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中,刑事案件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大诉讼阶段的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真正意义上的无罪辩护案件屈指可数,自首作为法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对于当事人的量刑至关重要,也是刑辩律师的必争辩点。 关键词:刑事辩护、量刑、自首、从轻、减轻处罚 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诉讼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600
  • 成都刑事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告人诽谤需要的证据)

    近期很多人咨询我,问能不能做侮辱罪/诽谤罪自诉,我一般都会先问对方有哪些行为,有无造成什么严重后果,有无证据证明这些严重后果的存在。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没有要求一定要造成什么后果方可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仅仅规定了要“情节严重”方可构成。但很多当事人对“情节严重”是没有太大概念的,所以律师有必要向他们解释,大概什么样的情形有可能构成“情节严重”。 问题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500
  • 成都报案材料怎么写样本(刑事案件报案材料写作范文)

    前言 报案材料是指公民或单位向公安、司法机关控告、举报他人涉嫌犯罪,并请求公安、司法机关追求其刑事责任的文书材料。笔者曾经在公安经侦部门长期从事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工作,审查各类报案、信访材料,分析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属于我单位管辖、是否应当追求刑事责任,最后做好呈报、决定、批转等工作。要写好一份合格的报案材料、促使办案机关尽快立案十分不易。下面我以合同诈骗案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400
  • 成都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犯罪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

    一、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包括最高刑为拘役),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500
  • 成都刑事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毁坏他人财产罪处罚方法)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追究其行政处罚责任的情形为:毁坏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一般是处5天以上10天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比较恶劣,是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积极悔过、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或不予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故意毁坏财物的金额和次数,金额5000元以上、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300
  • 成都初次抢劫罪判多少年以上(刑法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在我国刑事犯罪中,抢劫罪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案件类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社会分化的加剧,抢劫罪这一传统类型犯罪的发案率伴随着移动支付诞生,其立案数也开始逐年下降,截至2018年已告别全球前20,但基数仍然很大。而大多数人对于抢劫罪的定罪量刑、抢劫罪案件中律师的作用等并不清楚,基于此,很多涉嫌抢劫罪的当事人及亲属均有“抢劫罪,一般判多少年?”这样的疑问。 …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600
  • 成都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罪立案标准(冒用身份证最新处罚)

    一、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立案追诉标准:情节严重 使用虚假身份…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900
  • 成都受贿罪立案标准司法解释(最新贪贿犯罪立案金额标准)

    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所实施的犯罪。它的本质或者说其要害在于“权钱交易”。因而具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双重属性,在当前推行廉政、惩治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更是成为我国刑法的打击重点之一。 【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侵占公共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具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300
  • 成都一般刑拘是多少天判刑(关于刑事拘留的法律规定)

    刑事拘留是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就意味着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拘留是为了侦查机关能够更好地侦查案件,那这个被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呢? 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比如李四被拘留了,就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700
  • 成都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最新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一、【裁判要旨】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另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700
  • 成都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量刑标准(民事纠纷破坏他人财物判刑规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追究其行政处罚责任的情形为:毁坏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下,一般是处5天以上10天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比较恶劣,是处10天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积极悔过、取得谅解的,可以从轻或不予处罚。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为:故意毁坏财物的金额和次数,金额5000元以上、三次以上或者纠集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600
  • 成都刑法自首认定的司法解释(关于自首的法律规定)

    内容摘要: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中,刑事案件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大诉讼阶段的层层审核、层层把关,真正意义上的无罪辩护案件屈指可数,自首作为法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对于当事人的量刑至关重要,也是刑辩律师的必争辩点。 关键词:刑事辩护、量刑、自首、从轻、减轻处罚 在我国的司法制度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诉讼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700
  • 成都滥用职权罪名词解释是什么(刑法中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

    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滥用…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800
  • 成都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妨碍执行公务罪一般判刑时间)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一、 妨害公务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5日
    9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