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开完营业执照,当事人需要去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在营业后,及时报送纳税申报资料,依法按期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的,其纳税制度包括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与核定征收。
一般情况下,对于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会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方式征收税款。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且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会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税方式。
对于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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