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什么时候可以拿到
上海交通事故责任书在交通部门介入势力交通事故后的十日左右可以拿到,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47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认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和事故的发生和损害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
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即使行为人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也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例如某人无证驾驶,严格遵守了通行的规则,也没有任何驾驶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对因后车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除了包含因果关系原则外,还发挥了衡量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的作用;
所谓“行为对事故形成的原因力”,主要是指在当事人没有过错或者难以认定过错场合,确定事故损害的一个标准。
2、交通事故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过错在民法上有两种形式:
客观上的过错和主观上的过错;
所谓客观过错,就是当事人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反法律的事实,而不管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构成过错;
主观过错,主要是指当事人的过于自信、疏忽大意等主观意识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事故双方并不能协商确定赔偿事宜,或者是事故发生之后造成的损害比较严重,导致无法通过协商处理纠纷的,就需要采取报警,由交通管理部门介入的方式来处理该侵权纠纷。
交通部门在接到报警后,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勘察现场,然后出具责任认定书。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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