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吗(关于无期徒刑减刑规定及适用条件)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正所谓:“刑一而正百,杀一而慎万”,法律存在的意义,不仅限于处罚犯人,更重要的是震慑犯人,要做到判一个人的刑,可以让一百个人守法,杀一个人可以让一万个人慎行,法律就实现了其存在的意义。

在我国刑法中,大致可以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三种量刑标准。其中死刑顾名思义就是剥夺犯人的生命,看似是最痛苦的刑罚,实际上被判无期徒刑往往比死刑还要难受。一辈子都要在监狱里生活,不能和亲人朋友团聚。

但无期徒刑并不代表终身监禁,在我国无期徒刑能够适用减刑和假释。可即便是进行了减刑和假释的犯人,也还要进行实际服刑,且服刑时间不得少于十三年。

案例分析

2018年3月1日,河南省襄城县发生了一桩特殊的杀人案。当地村民邢某、苏某正坐着阮某的三轮车行驶在范湖乡某公路上。在果子园村附近时,与另外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车祸。车祸导致电动三轮车上的王某和王某冲受伤,且王某冲伤势严重。

一行人商议后决定骑电动三轮车将两人送往医院救治,于是阮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带上邢某、苏某和王某、王某冲。行驶到一半时,阮某担心会承担法律责任,于是和邢某、苏某商议后决定将王某、王某冲二人丢弃不管。

途中邢某以上厕所为由,让王某和王谋冲下车,随后阮某急忙驾车逃亡,邢某追赶上三轮车踏板一起逃走,将王某和王某冲两人丢弃在路边。有群众发现两人后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两人这才被送到医院。

可惜王某冲重伤不治身亡,王某因伤势不重保住了一条性命。出院后王某将阮某三人告上法庭,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对此法院做出了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3年到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在意外发生后,作为当事人,阮某有义务和责任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但三人为了逃避责任,在路过多个卫生院和诊所时视而不见,最后还将受伤的两人丢弃在路边,导致王某冲动送医不及时,得不到救治而死亡。

阮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阮某作为主谋,法院对他从重处罚,一审判处阮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这个判决结果,阮某不服提出上诉。毕竟无期徒刑就意味着一辈子都要在监狱里度过,这对于一个正常人而言是难以接受的。那么阮某作为杀人犯,他还有机会获得减刑吗,如果获得了减刑,是否还要继续坐牢?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但并不意味着被判无期徒刑后,犯罪分子终身都要在监狱里度过。在罪犯认真接受改造、或有检举立功等特定情况下,我国刑法也允许被判无期的罪犯适用减刑、假释。

在这起案例中,阮某就获得了减刑,只不过他既没有认真接受改造,也没有检举立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国法院庭审有一个流程,一审并不是重点,一审之后原告和被告有不满之处,可以提出上诉进行二审。阮某既然不服从判决,自然会提出上诉。在二审中,阮某的律师表示,阮某在事后对王某冲和王某进行的经济赔偿,因此取得了两人家属的谅解。

在取得谅解后,还判处阮某无期徒刑,明显量刑过重。因此阮某及其律师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要求进行二审重判。法院二审后采纳了阮某的意见,改判其为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延伸分析

严格意义上来说,阮某所获得的的减刑,并不能算作在无期徒刑的基础上减刑。一般情况下,只有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执行判决后,罪犯认真改造或检举立功才能获得减刑。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但减刑之后并不意味着犯人可以直接释放,同样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除了减刑之外还有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综上所述,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一辈子都要待在监狱里,还是有可能重获自由的。前提是要在监狱里表现良好,有立功或检举等特殊情况。而且就算获得了减刑,至少也要服13年的有期徒刑。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16487.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24日 09:02:30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23:49:51

相关推荐

  • 成都交通事故肇事罪量刑是什么(追究刑事责任后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肇事罪】(刑法第133条)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不满5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不满6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不满80万元的; 4.构成犯罪的其他情形。 …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500
  • 成都拐卖妇女儿童罪司法解释(拐卖人口罪最新刑法规定)

    一、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900
  • 成都刑事责任年龄12岁的依据(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意义)

    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问题,为中外法学学者长久关注。而纵观中华传统法文化,历代法律对老少废疾等主体,在出入罪认定及刑罚执行上都给予了特殊关照。诚如陈顾远先生在《中国固有法系之简要造像》一文中所言,中国古代法的“容貌”具有“仁道恕道之光芒”,这是“天理国法人情”相统一的价值追求,其中也蕴藏着妥善处理刑事责任年龄与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经验与智慧,对当前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700
  • 成都简述我国刑罚的种类有哪些(我国刑法的分类讲解)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的主要刑罚方法,其特点是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一种犯罪只能判处一个主刑,例如,对一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后,不能再判处管制或拘役。在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被判处数种主刑,最后也只能决定对其执行一种主刑。 很多没有专门学习过法律的人并不清楚刑法处罚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刑罚种类可以分为哪几种。 一、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600
  • 成都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分析(有关聚众斗殴罪的立案标准)

    聚众斗殴罪是指基于报复他人、争霸一方、寻求刺激或者其他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的不法动机,纠集多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打斗,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500
  • 成都刑事案件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立案流程讲解)

    先需要理解,刑事案件是指涉嫌触犯刑法的案件,也就是由我国刑法约束(规定)的案件。 目前刑法规定的罪名有469个罪名,譬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虚开发票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强奸罪 、 非法拘禁罪……这些罪名,每一个的构成罪与非罪的标准都不一样,也就是其刑事立案的标准都会有差异。 1.违法的后…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600
  • 成都刑事申诉案件的受理与立案时间(刑事案件申诉的程序和步骤)

    人民检察院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纠正错误的决定、裁定和判决,维护正确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所谓刑事申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一、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原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600
  • 成都拘役或者管制是多久判刑(关于拘役和管制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犯盗窃罪可判处三年以下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500
  • 成都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伤人致死罪法律法规)

    该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而致他人死亡。犯罪的客观性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造成他人死亡是客观存在的一种实际后果。此罪构成要件; 2.肇事者必须犯下因疏忽而死亡。此处,行为人可以有意无意地或有意为之,但是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是不可预知的,属于过失。作为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它不同于故意杀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杀人罪。疏忽致死行…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600
  • 成都我国刑法累犯的构成条件(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刑罚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其成⽴条件如下: (1) 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累犯。 (2) 前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500
  • 成都最新职务犯罪立案标准规定(职务犯罪量刑一览表)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年底通过后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并于2022年5月15日生效。为了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储备,更好地服务客户,润申律师团队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内容、最新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以及关注最新司法解释,对涉及企业职…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300
  • 成都刑事案件拘留多少天(法律上刑事拘留的时间规定)

    说到刑事案件,大家都可能会觉得事情比较严重,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在自己的档案中可能会留下一个污点,对自己的后代可能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那么刑事案件一般都会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多长时间呢?可能大家都听说过,传唤的话只能拘留24小时,超过时间就需要释放,那么最长能够拘留多久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700
  • 成都刑拘转逮捕是什么意思(刑事拘留转为逮捕的司法解释)

    刑事拘留和逮捕都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逮捕是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600
  • 成都刑法罪名大全及其概念(刑法罪名的分类依据)

    企业家在创业过程中,基于商业模式、营商环境等因素,往往伴随着民事违约、行政处罚以及刑事制裁等诸多风险。其中刑事风险最为致命,一旦入罪,身陷囹圄,家企不保。民营企业家是国家经济建设以及社会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上升到一定高度,并在法治建设中不断推动民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 结合近几年民营企业刑事犯罪的状况,下文总结…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400
  • 成都合同欺诈的认定是什么意思(最新刑法关于欺诈合同的认定依据)

    法信 · 裁判规则 1.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综合审查被告人有无欺诈行为、有无履约能力、履约行为、违约原因、收款后有无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事后双方行为表现等有关客观事实,并全面评价行为人的整体行为——杨茂强合同诈骗案 案例要旨:对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基础事实全面真实原则等。在证据的调查与评判过程中,应…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24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