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法律知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问:追讨法律知识

  律师解答:

  债务人未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适当让步,通过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者分期偿还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对方仍未偿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其他人还看了:

  ★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 无力偿还的贷款可以申请替人担保吗

  ★ 福建漳州市产假天数一般是多少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107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6日 04:25:33
下一篇 2025年2月6日 04:25:42

相关推荐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如何计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如何计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如何计算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

    合同纠纷 2025年2月8日
    600
  • 离婚可没有那么简单!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

    离婚可没有那么简单!离婚必读20条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关于民事调解书,必须了解的几点法律知识

      法院对于某些民事争议会对双方进行调解,然后出具民事调解书。您了解民事调解书吗?拿着民事调解书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吗?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吗?   什么是调解书?   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8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四)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指为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果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由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就其形式而言,主要是关于意思表示品质的要求,因而在传统民法理论上又称为“意思表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也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一、一般生效要件   我国的《民法通…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   一、联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逻辑前提。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成立后,才谈得上进一步衡量其是否有效的问题:如果一项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即其根本就不存在,那么也就谈不上“有效”或是“无效”。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归宿,如果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因欠缺有效要件而无效,就达不到实施民…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三)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指为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果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由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就其形式而言,主要是关于意思表示品质的要求,因而在传统民法理论上又称为“意思表示的有效要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也分为一般生效要件和特别生效要件。   一、一般生效要件   我国的《民法通…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也较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或构成要件,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民事法律行为所必不可少的事实要素。通常分为一般成立要件和特殊成立要件。   一、一般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是指一切法律行为依法成立所必不可少的共同要件。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成立要件学者们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应当包括行为人(当事人)、意思表…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五)

      特别生效要件只是针对某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因产生的原因不同,这些原因可分为约定生效要件和法定生效要件。绝大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都是当事人约定的,只有遗嘱的特别生效要件——遗嘱人死亡,才是法定的。有的学说将此类决定特定法律行为效力实现的特殊条件称为“法律行为的特别有效要件”。史尚宽先生认为,“条件期限,系依当事人之意思以限制法律行为之效力,…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500
  • 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六)

       再以合同来说明。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只不过是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仅仅反映的是当事人的意志,即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它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决定了合同的成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在这个阶段涉及不到“…

    法律知识 2025年2月6日
    600
  • 身份证怎么申领?

     问:身份证怎么申领?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之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之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根据《中华人民…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1000
  • 亲生父子关系怎么判断

     问:亲生父子关系怎么判断   律师解答:   父子关系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不过虽然血缘关系无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义务的父亲对于子女的监护义务,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后可以自动解除。如果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你的任何行为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1000
  • 证人易出假证,怎么处理

     问:证人易出假证,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侦查是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阶段。证人证言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重要证据,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刑事诉讼的一个重要原则。询问证人法律没有规定时间限制,侦查人员对证人所证事项达不到满意,长时间反复询问,致使证人与外界隔离,对证人身体、精神造成极大压力,易引起证人对法律、对侦查机关产生抵触情绪。从而有可能为解脱干系…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1100
  • 什么是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问:什么是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律师解答: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轻重情节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我国对证据的分类一共分为七种,分别是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这些都是可以作为证据的。而且证据其实也分为直…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900
  • 补办身份证有多少种方式

     问:补办身份证有多少种方式   律师解答:   身份证对每一位中国公民来说是很重要的东西,我们都应该妥善保管,但是也有很多情况下会遗失身份证,那么如何补办身份证呢?目前来说,补办身份证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众所周知的方式: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然后拿回执单,届时本人凭回执单去派出所领取,时间会比较长,时间短的地方1个多月(像北京),长的可…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700
  • 重婚算无效婚姻吗?

     问:重婚算无效婚姻吗?   律师解答:   无效婚姻,在被宣告无效前不仅不应轻易地否定其效力,而且还应当加以必要地限制。无效婚姻是民事法律制度,而结婚登记以及发放结婚证是一种行政行为,该行政行为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在撤销前具有恒定的法律效力,不得轻易否定其法律效力,相反地一个无效婚姻,在被宣告无效前还应当受到法律适度地保护,否则一个人就会同时存在多个婚姻…

    法律问答 2025年2月6日
    1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