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析】在如今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商标已经成为我们生活随处可见的东西,每个商标都有它独特的魅力和显著的特征。商标注册之后有保护期限十年,那么十年之后商标还能用吗?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简单讲解,欢迎大家阅读,如有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包涵并指正。
一、商标超过十年还能用吗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超过十年之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前提是对商标予以续展;如果没有续展,那么就不可以使用了。
我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二、商标会被撤销吗
在一定情况下商标会被撤销。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
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以上就是知芒网小编对商标法撤销以及商标法保护期续展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回复,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过十年的未对商标续展的,商标不可继续使用,自行改变商标相关信息的商标会被撤销。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知芒网进行详细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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