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办离婚证要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等证件,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承担等主要内容)、离婚申请表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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