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刑诉法解释条文理解与适用(刑诉法适用缓刑的法条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辩护权是诉讼权利的核心。为进一步强化辩护权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规定对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准许辩护律师查阅,切实保障查阅权。

第五十四条 对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辩护律师申请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理解与适用】

本条系新增条文。

关于侦查讯问录音录像,《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辩护律师能否复制侦查机关讯问录像问题的批复》(〔2013〕刑他字第 239号)规定:“……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但其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你院请示的案件,侦查机关对被告人的讯问录音录像已经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并已在庭审中播放,不属于依法不能公开的材料,在辩护律师提出要求复制有关录音录像的情况下,应当准许。”本条原本拟吸收上述规定。征求意见过程中,存在不同认识。有意见建议不作规定。理由是:关于录音录像的性质,目前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定》)均将其定性为证明取证合法性的证明材料,有别于证据材料。并且,录音录像中可能涉及关联案件线索、国家秘密、侦查秘密等,尤其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较为敏感。如允许复制,在信息化时代,一旦传播到互联网中,可能会带来重大国家安全及舆情隐患。将录音录像定性为“取证合法性的证明材料”而非证据材料,并且根据需要调取,较为符合实际。

《六部委规定》第十九条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二十二条均采取了上述立场。实践中有个别办案机关将讯问录音录像放入案卷随案移送,这属于因对法律、司法解释理解不到位导致的不规范做法,应当予以纠正,不能因此认为讯问录音录像就是证据。另一种意见认为,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证明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对于律师应该公开。如果将允许查阅、复制的范围限定在“在庭审中举证、质证的且不属于不能公开的材料”,有可能在执行中成为法院限制律师复制的理由。如果讯问录音录像涉密,可以按照涉密规定处理。

经研究,本条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关于辩护律师能否复制侦查机关讯问录像问题的批复》(〔2013〕刑他字第 239号)予以吸收并作适当调整,规定:“对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的讯问录音录像,辩护律师申请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具体而言: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本案的案卷材料。对于移送人民法院的录音录像,无论是否已经在庭审中举证质证,无论是直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还是用于证明取证合法性,均应当属于案卷材料的范围。基于此,本条未再限定为“已在庭审中播放”。而且,移送的证据材料,对诉讼参与人应当是公开的。特别是在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举证、质证的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录音录像在内,由于不少案件要进行庭审直播,人民群众均可观看、下载。此种情形下,再以“防止录音录像广泛传播”为由禁止辩护律师查阅讯问录音录像,于理不合。即使讯问录音录像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辩护律师为行使辩护权,也是可以查阅的。而且,《新刑诉法解释》第五十五条对此已作充分考虑,专门规定了保密和不得违反规定泄露、披露案件信息、资料的相关问题。

(2)较之一般证据材料,录音录像确实具有一定特殊性。特别是作为证明取证合法性的录音录像,可能涉及侦查办案的策略方法,也可能涉及其他关联案件和当事人隐私,一律允许复制,恐难以控制传播面以及一旦泄露可能带来的影响。从实践来看,允许查阅,即可以满足辩护律师的辩护需要,充分保障其权益。基于此,本条明确为“辩护律师申请查阅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即对于查阅权利应当一律允许,但对复制未再作明确要求。

(3)本条规定的“讯问录音录像”,不限于作为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的“侦查录音录像”,也包括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的相关监察调查过程的录音录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调取有关录音、录像的,可以商监察机关调取。”第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审前供述系非法取得,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将讯问录音、录像连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人民法院。”当然,如果相关监察调查过程的录音录像未移送人民法院的,自然不属于可以查阅的范围。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199165.html

(0)
上一篇 2025年6月12日 04:31:49
下一篇 2025年5月24日 06:16:28

相关推荐

  • 成都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按照我国《刑法》中的规定来看,有寻衅滋事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网友询问: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邢紫龙律师解答: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600
  • 成都反诉状怎么写样板(反诉的条件法律规定)

    一、刑事自诉反诉状的概念 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罪行,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自诉人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自诉反诉状就是反诉人提起反诉提交的诉状。 成立反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只能由本案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 2、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中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300
  • 成都刑拘和行拘的区别在哪里(刑事拘留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

    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经常能看到xxx被刑拘、xxx被行拘的热搜,那么在法律上,刑拘和行拘究竟有什么区别呢? 1、刑拘全称为“刑事拘留”,行拘全称为“行政拘留”。 顾名思义,刑拘是刑法领域的法律名词,刑拘是行政法领域的法律名词。 2、刑拘是一种强制措施,行拘是一种处罚方式。 刑拘是《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它比监视居住要严,比逮捕要轻。它是指…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600
  • 成都故意伤害轻伤量刑标准(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造成人身损害时,根据实际的伤害情况可以分为轻微伤、轻伤以及重伤。在实践中还可能出现伤害致死的情况。 网友询问: 致人轻伤、轻微伤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翟建勇律师解答: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400
  • 成都民事案件法院开庭流程及时间(关于民事案件开庭后补充证据期限)

    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500
  • 成都刑事案件一审开庭流程和时间(争取缓刑的最后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刑事审判方法》(第二版): 第三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 第二节庭审启动和法庭调查 刑事一审案件法庭审理的基本步骤包括:宣布开庭、核实被告人身份、告知权利;然后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包括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并决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法庭讯问(询问);再进入法庭证据调查环节;接下来是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庭审的核心是法庭调查…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300
  • 成都入室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入室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是根据金额来看的,一般地区盗窃1000就会被立案侦查。当然具体盗窃多少钱会被立案还要看当地相关规定。2022偷东西多少构成犯罪?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多少?盗窃案件怎么判刑? 2022盗窃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多少?盗窃案件立案标准是根据金额来看的,一般地区盗窃1000就会被立案侦查。当然具体盗窃多少钱会被立案还要看当地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200
  • 成都寻衅滋事怎么定罪量刑(讲解寻衅滋事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

    一、概念与构成 1. 基本概念 本罪是指出于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夺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 本罪对应两档法定刑,第一档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存在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300
  • 成都危害公共安全罪最低判几年(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

    使用和放火、爆炸等危险程度相当的方式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权或者重大公私财产权,危害公共安全的,比如在开放场所私拉电网、在公共场所开车撞向人群的,这些都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该罪主要有两个量刑幅度,第一个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是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600
  • 成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范文(最新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原告人:   被告人:   诉讼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300
  • 成都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么走的(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流程图)

    刑事案件处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侦查阶段1、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500
  • 成都贩毒不到1克初犯一般判多久(贩毒罪最轻量刑)

    一入“毒门”深似海,从此“平安”是路人。 很多人可能认为贩卖0.1克毒品这么少,会构成犯罪吗? 不要小看小小的0.1克毒品,它将从那一刻开始让你以后的人生摆脱不了它的痕迹! 为什么会有很多人从一开始只是吸毒,到后来就不知不觉的演变成贩毒? 先看本次的主人公:小姜,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因吸毒,于2008年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吸毒,于2017年5月被公安局…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400
  • 成都打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打架斗殴在生活中已经很少发生了,大家普遍都意识到动手并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打架斗殴轻则违法,重则犯罪,视情节严重可能从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那么打架斗殴故意伤人会如何处罚?打架构成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400
  • 成都刑法修正案八累犯的规定(累犯从重处罚的根据)

    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了一般累犯,⼀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刑罚执⾏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其成⽴条件如下: (1) 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这是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或者其中⼀罪是过失犯罪,就不成⽴累犯。 (2) 前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500
  • 成都刑事拘留一般拘留几天(刑事拘留最轻的后果)

    我们都知道拘留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这三种。其中刑事拘留期间是不能与家属见面的,刑事拘留的最长拘留期是37天。那么,37天期满,对当事人有哪些处理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12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