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房产开发商欺诈的行为有:
1、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或优质房屋销售;
2、隐瞒真实面积,牟取暴利;
3、销售明知不能进入市场公开销售的房屋;
4、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销售;
5、隐瞒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
6、雇佣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
7、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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