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为几级伤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颅脑损伤为几级伤残
一般属于九级伤残,司法鉴定由专业的司法医务人员根据您的伤情和恢复情况作出判断,这方面与律师相关的比较少,还是需要听从专业人的意见。
颅脑损伤是一种常见外伤,可单独存在,也可与其他损伤复合存在。
其分类根据颅脑解剖部位分为头皮损伤、颅骨损伤与脑损伤,三者可合并存在。
头皮损伤包括头皮血肿、头皮裂伤、头皮撕脱伤。
颅骨骨折包括颅盖骨线状骨折、颅底骨折、凹陷性骨折。
脑损伤包括脑震荡、弥漫性轴索损伤、脑挫裂伤、脑干损伤。
按损伤发生的时间和类型又可分为原发性颅脑损伤和继发性颅脑损伤。
按颅腔内容物是否与外界交通分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和开放性颅脑损伤。
根据伤情程度又可分为轻、中、重、特重四型。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三)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四)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五)评定书。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六)不同的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对象出具多份鉴定结论,若各鉴定机构均具有法定鉴定资格时,应依据鉴定机构级别的高低,一般应采信高一级别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排除那些级别较低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如果造成受害方伤残,那么是可以对伤残进行鉴定的,一般不同的伤残情形所存在的鉴定等级就会不一样,如果对等级的鉴定有任何的异议,那么是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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