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可以。我国的讼诉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且坚持一事不再理原则,若是一审败诉可以提出上诉,若是二审终审,则不能再上诉。但可以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二审法院或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对再审申请审查的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过完整的诉讼流程之后,法院对于同一案件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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