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就业劳务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也就是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受雇而获得的报酬,存在着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劳动报酬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饰、安装、绘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等劳动取得的收入。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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