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建设工程招标的法律约束力是:
1、对于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得擅自更改;
2、如招标人擅自改变已发出的招标文件,则应当赔偿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但在下列情形下,招标人不再受招标行为的约束:
1、招标的有效期内无人响应;
2、招标工作已经结束;
3、招标人终止,如解散、被撤销或破产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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