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招标两次流拍后,招标人可选择重新进行招标也可在经核准后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人需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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