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上诉期间可申请顺延,但为减小不被法院准许的风险,建议尽早联系法院表达上诉意向。
《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规定的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不变期间有:
(1)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期间;
(2)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期间;
(3)利害关系人对法院作出的确认调解协议、准许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的异议期间;
(4)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期间;
(5)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期间;
(6)必要的共同诉讼人申请再审的期间;
(7)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期间;
(8)利害关系人申请除权判决的期间。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向法院申请顺延,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传票、起诉书副本的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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