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股权查封的表现形式主要为:
1、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而是由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
2、禁止该部分股权对转让、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
3、在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该查封的股权对外转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 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 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 被执行人的债务。
第五十三条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 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 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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