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甲乙两家前后相邻的,甲不可以任意在前面盖高楼。根据法律规定,相邻各方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一方盖楼的,不得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利,不得明显影响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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