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离婚撤诉后可以再次起诉,但离婚案件的撤诉和再次起诉有一些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依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可以撤回诉讼。法院决定是否允许撤回诉讼。法院同意撤回诉讼后,如果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当然,这六个月的限制并不涉及对方,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提起离婚诉讼,可以随时提起。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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